经2013年12月27日理事会研究决定,对工作中不负责任,给合作社造成损的七名同志给予处罚,警示教育其他工作人员。希望处罚的同志能够正确面对自已的错误和不足,提高自已的工作认识。

![]() ![]() 站内搜索 |
新闻中心 甘肃徽县龙兴科技农民专业合作社处罚决定
发布时间:2014-03-09 浏览次数:284 返回列表
甘肃徽县龙兴科技农民专业合作社处罚决定
经2013年12月27日理事会研究决定,对工作中不负责任,给合作社造成损的七名同志给予处罚,警示教育其他工作人员。希望处罚的同志能够正确面对自已的错误和不足,提高自已的工作认识。 ![]() |